物流合約
定義
物流合約是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,界定在供應鏈中運送、儲存、處理或以其他方式管理貨物所涉及的服務、責任、履約條件及法律責任。合約可以由托運人與承運人、貨運代理、倉庫營運商、履約服務提供商或第三方物流服務提供商(3PL)訂立。其確切法律含義及後果取決於所涵蓋的服務、適用法律以及各方協定的條款。

物流合約是一種廣泛的商業描述,而非一種普遍標準化的合約類型。視乎其範圍,合約可以納入運輸、倉儲、貨運代理、海關相關協助、訂單履約、庫存處理、配送或退貨的規則。
物流中的含義
物流合約將營運活動與商業及法律責任連繫起來。合約通常會列明所處理的貨物、由哪一方執行每項活動、責任何時轉移、如何衡量履約表現,以及如何處理爭議或損失。
例如,零售商可以與3PL簽訂合約,由其接收庫存、儲存貨物、揀選及包裝客戶訂單、安排配送和處理退貨。零售商與承運人或貨運代理之間,則可以另行訂立合約,以規管由此產生的貨件運輸。
常見合約關係
| 關係 | 典型事項 | 可能涉及的營運責任 |
|---|---|---|
| 托運人與承運人 | 貨物運輸 | 運輸、配送、送貨證明及貨物索賠 |
| 托運人與貨運代理 | 安排或協調運輸 | 訂艙、文件處理、貨物拼運及與承運人溝通 |
| 企業與倉庫營運商 | 儲存及處理 | 收貨、儲存、庫存記錄、揀選及放行貨物 |
| 商戶與3PL | 綜合物流服務 | 倉儲、訂單履約、運輸協調及有時包括退貨處理 |
這些關係可能互相重疊。貨運代理可以安排運輸而不一定是實際執行運輸的承運人;物流服務提供商也可以根據一份主協議或一組相關文件,執行多項服務。
典型要素
物流合約的內容會因服務及司法管轄區而異。常見要素包括:
- 各方及範圍:訂約各方、地點、貨物、服務及營運界限。
- 服務水平:就訂單處理、庫存報告、收集、配送或索賠處理等活動所協定的程序或可衡量要求。
- 費率及收費:在適用情況下,計算運輸、儲存、處理、燃油相關、海關相關或其他費用的方法。
- 責任及風險:有關損失、損壞、延誤、庫存差異、包裝、指示及超出一方控制範圍事件的規則。
- 資料及文件:運輸指示、商業文件、庫存資料、交付記錄及電子資料要求。
- 合規責任:與海關資料、受限制貨物、制裁、安全、標籤及其他適用要求相關的責任。
- 保險及法律責任限額:任何協定的保險安排、豁免事項、索賠程序及適用法律所允許的限額。
- 期限及終止:合約期限、續約條款、終止權,以及終止後對貨物及資料的安排。
- 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:用於解決分歧的法律框架及程序。
並非每份物流合約都包含上述所有要素,而且合約條款不能排除適用於相關運輸、儲存、海關或消費交易的強制性規則。
物流合約的類型
以下是根據主要涵蓋服務而作出的描述性分類,並非單一且普遍適用的法律分類。
| 合約類型 | 主要服務 | 常見情境 |
|---|---|---|
| 運輸合約 | 將貨物由一個地點運送至另一個地點 | 公路、鐵路、航空、海運或多式聯運 |
| 倉儲合約 | 接收、儲存、保護及放行貨物 | 配送中心及儲存設施 |
| 貨運代理合約 | 安排或協調運輸及相關文件 | 涉及一個或多個承運人的本地或國際貨件 |
| 履約合約 | 管理與訂單相關的倉庫營運 | 電子商務庫存、揀選、包裝及出貨 |
| 3PL服務合約 | 結合多項物流活動 | 外判供應鏈營運 |
一份合約可以涵蓋多於一種類別。例如,電子商務履約協議可以包括倉儲、訂單處理、包裹交接、庫存管理及退貨處理。
電子商務及跨境貿易中的物流合約
在電子商務中,物流合約通常支援由客戶下單至庫存分配、揀選、包裝、貨件交接、配送,以及在適用情況下退貨處理的整個流程。賣家的客戶條款可以說明客戶關係,而另一份物流合約則規管賣家與其服務提供商之間的關係。
在跨境貿易中,合約可能需要處理額外的營運責任,例如準備或傳送海關資料、分配進口或出口工作、處理關稅及稅項,以及使用國際運輸文件。這些責任不應僅根據物流合約的存在而推定;它們取決於協定條款及適用的法律框架。
Incoterms規則可以在貨物買賣中分配特定成本、風險及與交付相關的責任,但Incoterms規則本身並不是完整的物流服務合約。買賣合約、運輸合約及物流服務協議可以同時存在,並在各方之間分配不同責任。
物流合約與相關術語的比較
| 術語 | 含義 | 與物流合約的關係 |
|---|---|---|
| 服務水平協議 | 列明預期服務表現及衡量方式的文件或章節 | 可以構成物流合約的一部分,或與物流合約並行運作 |
| 運輸指示 | 就特定貨物運輸提供的營運資料 | 通常是支援較廣泛合約履行,而非取代該合約 |
| 提單 | 在相關運輸情境中使用的運輸文件 | 可以證明或納入運輸條款,但其法律功能取決於運輸方式及適用法律 |
| Incoterms規則 | 在買賣合約中界定買方及賣方特定責任的標準化貿易術語 | 本身不會確立托運人與物流服務提供商之間的完整關係 |
| 採購訂單 | 買方對指定貨物或服務的要求 | 可以建立或記錄商業交易,但不一定是完整的物流合約 |
例子
- 製造商可以委任貨運代理安排國際運輸及提供貨件文件。
- 網上賣家可以聘用倉庫營運商接收進口庫存、儲存貨物,並根據客戶訂單放行貨品。
- 零售商可以與承運人簽訂包裹配送合約,同時使用另一份3PL合約處理庫存儲存及訂單履約。
- 企業可以在履約協議中加入退貨流程,列明如何接收、檢查、記錄退回貨物,以及將其送往獲批准的目的地。
常見誤解
不一定是與承運人訂立的合約
物流合約可以涵蓋倉儲、履約、貨運代理或其他服務。承運人合約是物流合約的一種可能形式,但在所有情境下,兩者的術語並不可以互換。
不一定只有一份文件
商業物流安排可以使用主協議,以及費率表、服務水平條款、營運指示和特定貨件文件。每份文件的法律效力取決於協議及適用法律。
不會自動轉移所有風險
損失、損壞、延誤、海關活動或關稅的責任,取決於合約、強制性法律、運輸方式及交易事實。「物流」一詞本身並不能決定由誰承擔某項特定風險。
問答
甚麼是物流合約?
物流合約是界定供應鏈中運輸、儲存、處理或協調貨物所涉及服務及責任的協議。
物流合約是否等同於運輸合約?
不一定。運輸或承運合約專注於運輸,而物流合約還可以涵蓋倉儲、履約、貨運代理、庫存處理或退貨。
物流合約在電子商務中涵蓋甚麼?
合約可以涵蓋接收及儲存庫存、訂單履約、包裝、貨件交接、配送協調及退貨處理。
Incoterms規則是否屬於物流合約?
不是。Incoterms規則在貨物買賣各方之間分配特定責任、成本及風險,但不會取代完整的物流服務合約。
資料來源
- 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(UNCITRAL),鹿特丹規則 — 國際運輸合約法律框架及多式聯運概念的參考資料。
- 聯合國條約集,《公路國際貨物運輸合約公約》(CMR) — 國際公路運輸合約框架的參考資料。
- 國際商會,Incoterms規則 — 標準化貨物買賣貿易術語與物流服務合約之間區別的參考資料。
- 國際貨運代理協會聯合會(FIATA),示範規則及文件 — 貨運代理活動及相關合約文件的參考資料。


